政府和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是由政府机关聘请的外部法律专家或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依法为政府机关和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支持的专业活动。早在1989年12月,司法部即发布《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此后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一批行政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特别是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成为我国改革发展的明确目标。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及作风的转变,各级政府对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广泛和迫切。